为规范城乡低保工作有序推进,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下新乡扎实开展低保审核评定工作,确保低保资金用在刀刃上,实现低保审核评定“公平、公正、公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核评定。成立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低保审核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指导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镇机关干部为组员的包村小组,并将包村干部的低保工作情况作为年度业绩考核的主要依据,同时镇民政办积极开展两查三清四核实工作,做好低保动态管理,通过核查低保户人员情况和家庭基本情况,清理低保死亡人数、不符合低保政策户,核实低保户家庭享受人口是否准确、家庭收入是否变化、低保户家庭是否有特殊困难、低保户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是规范操作程序,自觉接受监督。下新乡严格按照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重点抓好材料审核、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环节,严格执行政策标准和推行阳光操作,重新入户调查提出审核评定意见,分类分档保障并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到操作程序规范、档案资料完备,坚决杜绝因违法行为造成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
三是强化政策宣传,保障群众参与。通过召开业务培训会、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等形式,加强低保政策、申请条件、保障范围、保障标准的宣传工作,组织乡村干部深入农户家中,面对面答疑解惑,增强群众对低保政策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群众参与低保监督积极性。
四是完善监督机制,严厉督导问责。把好对象界定关、群众代表评议关、公示和监督关、乡政府和村两级审批关,认真细致做好排查摸底、张榜公布、监督管理、社会参与四个环节工作,坚决杜绝“人情低保”、“混吃低保”等恶劣现象,确保低保审核认定工作正常开展。(下新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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