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4日,三元镇召开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防火工作,提高认识、划分责任区、明确责任。要突出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要明确责任,强化领导责任制。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要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建立以行政一把手为核心的森防体系,确立由镇长为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形成“谁管辖、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工作格局。进入防火期,要组织召开森林防火会议要层层签订责任状,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在防火期内,领导要上岗到位,高火险时段,要亲自坐阵指挥。检查督导森林防火工作,发现漏洞及时整改。对玩忽职守、工作不力而引起重大火灾或直接造成重大人员和经济损失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决不姑息纵容。
第二,要广泛宣传,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强化宣传教育,要把防火意识的提高贯穿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始终。一是有组织的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使广大干部群众懂得森林防火的重要性。要根据新形势、新特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二是在重要节、假日,高火险时段,进村进行防火宣传,使群众充分认识到森林火灾的危害性与重要性,从而达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效果。三是在重点地区要设置临时或永久性的标语牌,使群众牢固树立起“林区大事防火第一”的思想。
第三,要依法护林防火,强化货源管理。狠抓野外火源管理工作是防火工作重中之重,要从源头上遏制火源与森林的接触。强化依法制火力度。坚决杜绝随意烧荒,烧秸秆和野外吸烟,上坟烧纸等现象,严防弄火成灾;强化督查力度。在森林防火紧要时期,各级领导要亲自深入到所包区域坐阵指挥,对重点火险区域死看死守,强化督促检查,加大巡查密度;科学开展计划烧除工作,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落实好防范队伍和责任人员的前提下,适时对林内可燃物开展点燃工作;坚持依法治火,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非法用火者要坚决按《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严肃处理。
第四,要完善预案,严阵以待。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预案,并按《预案》上的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抓好扑火队的训练和实战演练,不断提高扑火战斗力;在防火期内要24小时值班,要领导带班,不定期对各村、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对出现的瞒报、漏报现象,将给予通报批评;严格火灾报告制度,杜绝有火不报、大火小报的现象,对瞒报、谎报、迟报火灾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三元镇 周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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