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上午,香泉司法所举行社区矫正人员吴某林入矫宣告仪式。宣告仪式由所长杨小海主持,参加人员有社区主任、综治办工作人员以及社区矫正人员家属。
司法所长杨小海向吴某林宣读了《社区矫正宣告书》,告诫其在接受矫正期间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准时参加各项教育、公益等活动,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各项工作;同时也告知他享有的权利,保证人身权利不受侵害。吴某林表示,自己一定会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工作人员,争取好的表现。参会人员作为其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成员也对其提出了矫正要求。
随后,杨小海对他进行了第一次谈话教育,勉励他重新树立人生目标,放下包袱,走出低谷,实现人生价值。
(北川羌族自治县司法局香泉司法所 杨小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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