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继续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涪城区基层医疗机构继续严格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现了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0%配备和使用基药、100%网上采购和集中支付、100%药品由企业配送、100%实行药品零加成销售的“四个100%”;区级医院均按规定比例配备和采购基本药物,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今年10月起,按照国家卫计委、省卫计委关于完善药品配备政策支持分级诊疗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采购基药金额占药品总金额达60%以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采购基药金额占药品总金额达65%以上,村卫生室采购基药金额占药品总金额达70%以上”的规定,逐步配备、采购和使用一定比例的非基药,以不断满足群众用药需求。
二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截止10月,全区共有区级公立医院4家、乡镇卫生院1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家、村卫生站9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7个,其中区级公立医院全部达到二级以上标准、3个中心卫生院全部达到甲等卫生院标准、9个乡镇卫生院达到乙等卫生院标准,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政府举办的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1个村卫生站全部达标。政府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内人员基本工资、公业务费、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卫生服务等经常性支出纳入补助范围。截止目前,政府财政补助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3858.63万元。
三是进一步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法人主体地位,切实落实用人自主权。全面落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在平稳实施绩效工资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了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并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四是稳定基层卫生队伍。今年,我区考核招聘全科医师项目人员10人,并全部分配到乡镇卫生院;参加省级全科医师(含中医)转岗培训8人,取得培训合格证3人。积极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及时考核兑现各项补助。今年继续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站承担,并考核合格后在年度前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村卫生站;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站,经考核后拨付相应的基本药物补助。(涪城区卫生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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