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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制定实施《法律援助程序细则》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1-10-20  发稿编辑:景秀丽

一部内容涵盖法律援助全过程的《法律援助程序细则》,从制定、修改、完善,又经过三年多的试行,今年9月1日在全市正式实施,它填补了我省在法律援助程序方面的空白。这是记者昨(19)日从市司法局获悉的。

据了解,早在2003年9月,国家就颁布实施了《法律援助条例》,我市同其他城市一样,设立机构、落实人员、建章立制,开始推行法律援助工作。但是,由于法律援助制度在我国起步较晚,相关法规体系还不健全,加之地区差异,法律援助机构人员构成复杂,管理制度缺失,难以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制约了法律援助事业健康发展。

为了使百姓得到透明、阳光的法律援助服务,我市从2007年开始着手探索怎样来制定法律援助规则,并相应建立了一些制度,特别是“5·12”大地震后,灾区受援群众特别多,而且比较困难,要做好援助工作,急需出台规范的实施细则。基于这些原因,市司法局参考国内外、省内外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同时也依据国务院、省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内容,又参照相关部委、厅局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出我市《法律援助程序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制定《细则》后,市司法局又在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试行,在长达三年多的时间里,不断完善修改,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这部《细则》内容涵盖法律援助的咨询申请、审查受理、立案编号、指派、案件办理、结案归档、质量监督等各个方面的程序和标准,还包括对特殊群体扩大援助范围、简化工作程序的便民服务要求,同时对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以及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绵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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