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关于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日前正式出台,记者获悉,按照该方案,中医药服务将覆盖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其中4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将以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主。
据介绍,目前全市总共有276所乡镇卫生院、1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过程中,我市将制定扶持和促进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提高中医药报销比例,将中医药诊疗服务纳入基层医疗机构年度工作考核,加大对中医工作的政策倾斜力度,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中医药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的作用,让群众享有更加安全、有效、便捷、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我市还将在所辖县市区均设置县级中医医院,且均达到二级甲等以上中医医院要求。同时,在10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中医科中药房,90%以上设立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在100%村卫生室配备电针仪、TDP神灯等中医诊疗设备,保证4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药饮片服务,4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以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主。另外,在乡镇卫生院中,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比例的20%以上,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以中医为主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县级中医医院门诊处方中中药(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处方比例不低于60%,中药饮片处方比例不低于30%,常年应用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不少于10种。村卫生室中医处方数占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3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中医处方数占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30%。
同时,我市在孕产妇、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和高血压、2Ⅱ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大力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将中医药运用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的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将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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