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关心基层干部,缓解离任村居干部的生活困难,让现任的村居干部在政治上有“奔头”、在经济上有“干头”、在生活上有“想头”,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配套制度,该区决定对离任村居干部进行生活补助。
对于离任干部因身份改变而成为工人、干部的均不在补助范围内;以三年为一届,书记、主任每满一届每月补助20元,文书、妇女主任每满一届每月补助15元,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后开始领取补助资金,并终身享受此项补助;在任职期间,个人获得国家级表彰的,每月增加20元,获得省级表彰的,每月增加10元,获得市级表彰的,每月增加5元,获得县、区级表彰的,每月增加3元。(夏梅 舒天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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