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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站魔影”三进宫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04-08  发稿编辑:景秀丽

去年6-7月份,四川省江油市的移动通讯用户发现,手机信号很不好,有时正打着电话,就莫名其妙没有信号了。投诉电话铺天盖地砸向移动公司。移动公司细细一排查,原来位于江油市青莲镇文丰村的基站经常被人盗割电线!公司派设伏,终于将“基站魔影”抓获!扭送给公安机关,原来是个三进宫的惯偷!3月31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对“基站魔影”曾志进行审判。

今年30岁的曾志是江油市太平镇农民。由于是家中的独生子,父母从小对他娇生惯养,长大后,曾志好逸恶劳,偷鸡摸狗。把父母的积蓄用光后,他就去偷去抢。1999年1月,因犯抢劫罪被江油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出狱后,他不思悔改,仍在江油周边几个县浪迹,偷盗。2007年5月,他在中江县城偷一个乞丐的钱时被抓,被中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 年6个月。刑满释放后,曾志见偷钱容易被抓,就转移视线,专门偷物,之后卖钱。

2012年6月25日13时,曾志带上扳手、改锥、电工刀、老虎钳等作案工具,来到江油市青莲镇文丰村5组江油移动分公司基站,盗割19.2米电源连接线(价值1050.24元)。几天过去,曾志见没有动静,于7月2日13时,又窜到该基站,盗得蓄电池电源连接线26.4米(价值1214.4元),蓄电池机柜供电线13.8米(价值634.8元)。之后,他把这些赃物以400元的总价格贱卖给江油城郊一家废品收购站。几天后,钱用完了,曾志估计移动公司已把所缺的电线补上,所以又来到上两次偷过的基站行窃。

曾志才把电线拆下,就涌进移动公司的几名工程人员。曾志故作镇定地说:“我是移动公司的技术员,正在查线路!”对方说:“好啊,跟我们一块儿去领工资!你这样加班加点干,说不定领导还会给你考虑加班费!”

3月31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审判员罗成玲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认为曾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第65条、第53条之规定,判处曾志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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