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在三台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古井分会的帮助下,消费者刘某因农房重建购买到劣质红砖而引起的消费纠纷得到妥善解决,为消费者刘某挽回经济损失1440元。
12月19日,三台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古井分会接到消费者刘某投诉称,今年5月他在三台县古井镇某砖厂陈某处购买19200匹,货款已全部付清。11月,刘某开始使用此批红砖用于建房时,发现大部分红砖断裂、成渣状,有严重的质量问题,根本无法使用。他先后四次找到厂家协商未果,遂投诉到古井分会。(敬谢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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